其中:
这条明确说明额定起重量小于10吨的叉车使用超过15年的、额定起重量大于10吨的叉车使用超过20年的,应报废。2025年4月1日实施,虽然说是国标的推荐性标准,但是有一定的参考性,对叉车的报废有了一定的依据,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这条将写入TSG 81-2022 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。汽车检测有OBD,叉车检验有GB/T,与时俱进。
主办单位: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 Copyright (C) 2007-2008 中国建设机械职业教育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0984号-1 网站维护: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(廊坊部) 地址: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,邮编:065000 咨询电话:400-685-8581